好去处,湖北新增8家!******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038.htm,id:1303246038
1月5日
记者从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
湖北省新增8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相关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确定随州市广水市高贵三潭景区、十堰市丹江口市武当大明峰景区、荆州园博园、鄂州市梁子岛生态旅游区、荆门市极客公园、孝感市应城国家矿山公园·爱漫文旅小镇、十堰市郧阳区汉江绿谷生态旅游区、鄂州市杏福园旅游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高等级A级旅游景区196家,其中5A级景区14家,4A级景区182家。
一起看看
这8家4A级景区是啥样
随州市广水市高贵三潭景区
高贵三潭景区位于广水市区北35公里,鄂豫两省交汇处,面积52平方公里,景区主要有三潭瀑布、小三潭瀑布、大贵山、小贵山、杨公岭、青檀林等多处自然景观,有雄关古道平靖关、烽火台、纪念明朝忠烈杨涟的杨公岭等关寨文化和抗战文化的人文景观。景区1985年6月正式营业,1991年被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1997年被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十堰丹江口市武当大明峰景区
武当大明峰景区位于十堰丹江口市官山镇,海拔1316米,面积39平方公里,累计投入8亿余元,建成了玉顶玉殿、悬空栈道、龙坊石雕观景台、一线天、南天门、烈士陵园党建团建基地等景点,打造了飞拉达(攀岩)、天空玻璃桥、悬崖秋千、高空滑索、玻璃水滑、步步惊心、丛林穿越等娱乐体验项目,先后获评“湖北省旅游摄影创作基地”“湖北省旅游名村”(景区所在地骆马沟村)等。
荆州园博园
荆州园博园位于荆州市纪南文旅区,是第二届湖北省园博会举办地,园区占地面积1.03平方公里,分布45个展园,以楚文化为核心,由楚礼、楚艺、楚韵、楚耘、楚苑、楚风6个片区组成。景区中心楚风片区的中国楚文化博物馆以楚国八百年为轴线,通过声光电技术,从政治、经济、精神等多角度呈现楚文化千年历程。同时,景区还通过举办展园主题日、荆楚文化博览、新春灯会、草坪音乐节、国风文创集市、楚宫乐舞、荆楚粉画非遗展、花车巡游大狂欢等活动,增强景区的吸引力。
梁子岛生态旅游区
梁子岛生态旅游区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结合当地特色文化,打造了点将台、母子像、湘鄂赣军区司令部、朝阳园、关羽拴马桩、魁星楼、抗日炮楼、英雄纪念碑等代表性人文景点,景区于2004年被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21年列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建设计划,2022年列入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也是鄂州市和湖北文旅集团“十四五”重点支撑项目。
荆门市极客公园
极客公园位于荆门市漳河新区爱飞客大道与漳河大道交汇处,是湖北首个航空主题公园。公园围绕航空文化特色、整合“海陆空”资源,设计布局航空文化展示带、滨水休闲景观带、静态飞机展示区、航空VR科技体验区、航空军事体验互动区、航空体育赛事区、航空研学拓展区,打造了幻境球幕影院、三栖模型基地、飞行营地、水上乐园、卡丁车等体验项目,先后获评“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中国民航科普教育基地”“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等荣誉,是荆门市的文旅名片。
孝感市应城国家矿山公园·爱漫文旅小镇
孝感市应城国家矿山公园·爱漫文旅小镇位于应城市西部旅游区,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依托应城独有的膏、盐、温泉资源和膏盐文化,打造了应城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爱漫温泉馆、爱漫马场、爱漫别院、爱漫生活馆、爱漫营地、爱漫生态农园等文旅项目,形成了以应城膏盐文化为依托,以爱漫文化为主题,集膏盐科普研学、温泉康养休闲、马场运动休闲、花海田园游乐和爱漫生活度假于一体的文旅融合型景区。
十堰市郧阳区汉江绿谷生态旅游区
十堰市郧阳区汉江绿谷生态旅游区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青龙村,总面积6.9平方公里,打造了以花园别墅、草原蒙古风情、星空帐篷为特色的3个主题庄园、5000亩百草园、1000余亩水上花海、3100多亩观光草原,是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开设了垂钓港、烧烤基地、露营基地、国防研学教育基地等休闲体验区,设置了卡丁车、高空秋千、水上游乐等20余项游乐项目。
湖北杏福园旅游区
湖北杏福园旅游区位于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规划面积6.7平方公里,是一处以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为基础,以台湾精致花卉宠物区、七迹湖度假慢生活区、湖乡亲水运动区和台湾休闲瓜果采摘区为主要功能区的旅游区。打造了科普馆、兰花馆、草花馆、立体栽培馆、共享厨房、风筝草原、粉红沙滩、植物迷宫、亲水乐园等旅游设施。有“杏福果物”“杏福年年”“杏福心田”“杏福乐活家”等多个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
综合 | 湖北文旅之声、湖北日报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