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顺生在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刘占昆 摄
丁顺生提到,浮梁县检察院办理民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全国第一案。吉安、新余等地检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取得良好效果。跟进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江西省人大“环保赣江行”问题线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2件。
据介绍,江西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去五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万余人,提起公诉23万余人。
围绕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权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吞扶贫资金等犯罪,共起诉3484人。
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江西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442人。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起诉暴力伤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等犯罪636人,妥善处理涉疫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完)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